来源:院长微课堂
﹏﹏﹏﹏注意!巡视患者,不是巡视病房。巡视的目的是关心患者,观察病情,及时处理。
案例说明:
24岁的罗某因精神受到刺激,医院治疗。被诊断为“急性精神病症”,医嘱为精神科特护,也就是需防其冲动、需要巡视。
住院当晚,因罗某拒绝服药打针,护士用保护带将其绑在床上。被绑的罗某后又吵又闹,医师就给其注射了10mg安定。次日早晨6点10分,罗某被发现时已经死亡。
经查,罗某的死是被同室39岁的精神病人唐某扼颈机械性窒息死亡。而经司法精神病鉴定,唐某实施违法行为时丧失辨认、控制能力,无责任能力。
最终法院终审判处当班护士杨某犯医疗事故罪,医院已与家属达成协议,向其做出50万元赔偿,医院开除,故对其免予刑事处罚。
从医院出具的特护记录显示,杨某的前一班护士对罗某都有详细且明确的护理记录,但从当晚1点半杨某接班以后,就没有任何关于对罗某的护理记录,杨某一晚上都没有对罗某进行过巡查,也没有按规定护理。
此次事件反映出的护士巡视问题不容忽视!
杨某身为当晚值班副班护士,医院承担巡视、护理职责,其严医院没有履行好保护患者安全职责的表现之一。
护士巡视病房是观察患者病情,及时发现、处理病人病情的有效方式。临床上,要求按照护理级别巡视病人。
早期的标准是一级护理15-30分钟巡视一次,二级护理1-2小时巡视一次,三级护理每3-4小时巡视一次。近几年,规定一级护理可每小时巡视一次。
患者的巡视时间应依据其病情、治疗情况和生活自理情况,由责任护士评估决定。不应机械按照规定时间巡视,应把巡视工作融入正常的治疗护理工作中,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灵活进行巡视。
像上文中罗某被同室病友扼死的例子,还有一些患者跳楼自杀的事件,在这些事件中,即使护士按照规定要求进行了巡视,可能也无法避免事情的发生,但是,一旦拿不出巡视的证据和记录,即使长一百张嘴,也说不清了。
何况换个角度想,如果护士真的按照规定时间巡视,同时在巡视时不是走过场,摆样子,很有可能会及时发现出事的征兆,避免意外的发生,是多么有意义的功劳!
大多数患者意外常在夜间发生,因此夜班护士巡视病房是否到位应是临床护士和护理管理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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